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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踏创意排行榜:万恶的乙方其实还挤不进前三强    

践踏创意排行榜

  前文《比稿更是比贱,乙方不出谁与争锋?》,算是蚊子《20年广告目睹之怪现状》的开篇,以后会每篇一个主题,能写多少,看心情吧!

  有人会问:蚊兄做广告都20年了啊?

  是啊!

  算上加班,我说被广告干了20年,

  都踏马的说少了!


  把创意当生命!

  没有好创意就去死!

  这是好多广告公司的目志铭!

  说到最不把创意当回事儿,广告人的第一感,是向万恶的甲方竖起中指。其实在践踏创意排行榜上,甲方连前三强都挤不进,不信往下边拉边看。


  践踏创意TOP5:

  媒介公司

  潜台词:没媒介传播,创意算个P

  广告效果70%靠媒介,这不是我杜撰的,是奥美真理教未曾公开的秘密。

  在预算一定情况下,创意的钱往往能省则省,但媒介绝对是给几分钱播几分钟,砸出去就能溅起水花听见响。

  以前媒介虽是广告公司的乙方,但背地都会骂广告:播放量大才是王道,创意有多远滚多远!

  看见没:

  不论谁做甲方,都逃不了挨骂的命!

  客户大人平衡了吧!

  媒介看不起创意的另一个原因:广告穷的只剩想法了,还要跪求媒介拨10%打赏。人穷志短,生意做到创意这份穷酸样上,除了广告公司,也是没Shei了!


  践踏创意TOP4:设计公司

  潜台词:创意谁都会,设计你行吗?

  策略谁不会啊,推倒咯!

  创意谁不会啊,瞎想咯!

  现在连路边印名片的都自称广告公司,都敢宣称提供360°整合传播,天马行空so easy!把思维的野马放出来,轻松创意不算事儿。

  但如果一对一PK,单挑一技压身的设计公司,广告公司在纯设计力上拼得过吗?

  设计一套VI收费能超你一个客户的年费,设计一套包装纯利润远超一条TVC。

  广告只会抱着低贱的创意数米下锅,

  简直丢我们设计圈的脸!


  践踏创意Top3:

  公关公司

  潜台词:公关第一,广告第二!

  里斯:我不说话,我就是来卖书的。请认准《公关第一,广告第二》。

  楼上这些瞧不起广告公司的,恰恰都是从传统广告细分或得利的。

  俗话说:

  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了却未必能合。

  当初分出去,本来是为了让甲方多掏个三瓜两枣,但无形中却给广告公司自己培养了个强有力的搅局者。

  媒介、公关、活动还有设计,一旦独立出去,翅膀硬了,回过头来对广告创意却是各种瞧不起。

  广告公司现在又想捡回“整合传播”4个字,想再过一把重做带头大哥的瘾,我只能送你4个大字:NO ZUO NO DIE。

  当初你是要分开,分开就分开。现在又想用整合,把我诓回来…..

  做梦去吧!


  践踏创意Top2:

  互动、Social、Digital公司

  潜台词:传统已死,我们负责烧纸!

  互动其实并不是瞧不起创意,而是瞧不起传统还围着平面、电视打转的OUT而已。

  但痛打落水狗一向是广告圈干死对手的必杀技。

  一上来先一棍子打死:传统广告没创意!

  传统广告反呛:互动只是奇技淫巧而已。

  就像华山派剑宗气宗之争,结果两败俱伤!

  这时候媒介又站出来,边跳边唱:跟着媒介走,紧抓住互动的手,传统越来越老越来越难受……(暴露年龄了)

  当然,最后还是与时俱进的互动公司,用各种奇技淫巧get到了消费者,把传统踩在脚底下。

  动态、微动、互动…….对于social和digital来说:不动不舒服斯基。

  传统广告以前纵有万贯家财,互联时代,也抵不过一“动”压身。

  互动都给你烧纸了,你还踏马想静静!


  Duang Duang Duang,轮到冠军出场了!

  践踏创意Top1:

  广告公司自己

  潜台词:没搞错吧,肿么是我?!

  薛蚊子你疯了吧!

  没错,说的就是你!

  广告公司其实才是践踏创意的大户。

  不信,我们以广告公司一项作业举栗,看看是如何大肆浪费idea的!

  接到一个工作,不管是大到电视广告,还是小到货架标签,假设方向正确,都要先头脑风暴。

  一轮头脑爆炒,每人最少提交idea20个,起!按一个小组4人计,仅一圈下来,就要至少产出80个idea。

  何况,一次讨论往往还不只转一圈。

  几轮头脑风暴后,怎么也凑够250个idea了吧,排好队,要机关枪扫射,不,炮轰了!轰隆一声巨响!

  头脑风暴后能幸存下来拿去执行的,仅2%强,其他创意光荣成了炮灰。

  保险起见,会选5、6个idea做成稿子look look!总要给总监留枪毙的余地吧!2毙150%存活率,很仁慈呦!

  3个作品华丽完工,终于要送给客户翻牌了。如果第一次提案就被客户3选1,恭喜你:中头彩了!

  常态是:客户慎重讨论后觉得,广告公司可以综合各方意见,再提一次。

  于是,又回到原点:最开始的头脑风暴。继续新一轮的创意海选和浪费。循环往复,直到上市时间不等人,客户大佬才乾纲独断果断拍板:我觉得还是用回第一稿!

  广告公司欢喜雀跃,终于完稿了!

  回头看:创意人员已换了好几拨!

结论:

  若论浪费创意谁称王?

  广告公司践踏起自己的创意来,

  比客户还要狠,还要强。

  


  看着泛广告圈各种装逼犯吵作一团,

  客户露出满意的笑容:

  践踏创意这个黑锅,我们不背!

  其实,在蚊子心中:

  客户永远是最最最最尊重创意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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