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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部分学院正副院长    

海南大学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部分学院正副院长

  海南大学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院长副院长的公告

  海南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大学、海南省政府和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海南省综合性重点大学。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和目前的缺岗情况,现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艺术学院院长、旅游学院副院长各1名,热诚欢迎海内外优秀学者前来应聘。

  选聘条件及方式:

  1.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人选应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主持过国家级项目,取得重要科研成果,达到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标准D类以上。对于毕业于海外著名大学的博士并具有重要科研成果者,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及科研项目级别等限制,下同。

  艺术学院院长人选应具有相关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博士学位及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高的艺术造诣和一定的管理经验(有高校教学及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骨干成员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

  旅游学院副院长人选应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主持过国家级项目,具有比较丰富的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管理经验。

  2.身体健康。院长人选年龄在50周岁以下,副院长人选年龄在45周岁以下。对于国家级特殊人才,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应聘上岗后,能调入我校全职工作。

  根据报名情况,经资格初审、专家组研究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采用适当形式组织面试。

  有关待遇:

  学校为吸引人才,根据引进人才的能力和业绩,提供优厚的生活待遇和科研条件。具体参见海南大学相关规定(其中:C类人才安家费30万元,科研启动费20-40万元等;D类人才安家费20万元,科研启动费5-10万元等)。

  中组部“千人计划”特聘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和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及讲座教授,给予科研平台建设经费、科研启动费及生活待遇(年薪不少于50万元)等共计自然科学类不少于100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少于500万元。如带团队应聘,经费适当增加,具体面议。

  对校外应聘上岗人员,提供校内周转房或公租房一套,今后分配校内职工住房时,符合国家政策的可优先考虑;或本人自愿购买商品房,学校可按一定比例给予适当补贴,具体面议。

  报名截至2012年10月20日。

  同时,我校还招聘国家重点学科、一级学科博士点及省级重点学科等多个学科的学科带头人或学术骨干等高层次人才,具体事宜详见海南大学人才招聘网(海南大学网址:www.hai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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