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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言违法广告拟禁代言3年     

代言违法广告拟禁代言3年



  昨日提请第三次审议的广告法(修订草案),拟对违法广告代言新增惩戒措施。依据三审稿,为违法广告代言受到行政处罚的代言人,或将面临3年广告代言“禁入期”。
  
  代言违法广告被罚拟将3年禁代言
  

  此次广告法修订对广告代言活动的规定趋严。继前两次审议中,拟要求广告代言人不得为未使用的商品、服务代言,为虚假产品代言需承担连带责任后,昨天的三审稿新增规定,对在违法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3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俊海认为,这项规定将建立广告代言市场禁入制度。他对北京青年报记者表示,设立3年禁入期,不仅让明星挣不到代言费,还使其在业界、广告市场中信誉扫地。刘俊海说,很多明星不在乎赔钱,“举个例子,广告代言费500万,赔款100万,赔完还能赚400万”。
  
  刘俊海认为,这项规定“对文艺界是一个重磅炸弹”,这将形成倒逼机制,有助于明星们管住自己的嘴,最好诚信代言。
  
  公共场所拟禁设烟草、母乳替代品广告
  
  大众传播媒介可以登哪些广告广告法(修订草案)三审稿,拟规定烟草广告、母乳替代品广告不得出现在公共场所。
  
  此次广告法修订对烟草广告从严控制。二审稿以列举的方式明确限制发布烟草广告的媒介、公共场所、形式。三审稿修改为,“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烟草广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审议结果的报告中指出,有常委会组成人员主张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但也有常委委员提出,对烟草广告,既要严格限制,又要考虑烟草生产是一些地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的实际情况。
  
  除烟草外,三审稿新增,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部分代替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刘俊海指出,依据规定,婴幼儿乳粉广告只要不声称可替代母乳,仍然可以做广告
  
  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广告或被吊销执业资格
  
  广告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增设新规,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广告情节严重的,或将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双处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卫生行政部门可吊销诊疗资格或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另外,作为广告主,医疗机构还将遭遇一年不予受理广告申请的处罚。
  
  三审稿新增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都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三审稿还指出,对有上述违法广告行为的媒体,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理,否则将承担连带责任,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将被依法给予处分。
  
  影响
  
  “史上最严广告法”可能让广告有何变化?

  
  广告法修订草案昨日进入三审。2014年8月,广告法迎来实行20年来的首次大修,从一审开始,广告法修订草案就被冠以“史上最严广告法”。如果此次三审通过,“史上最严广告法”可能会让哪些广告消失?
  
  或将消失的广告1:
  
  男明星代言的女性产品广告



  男明星汪东城代言女性产品广告是近年来的新兴事物。2013年7月,台湾男星代言的一款女性卫生巾广告在地方电视台播出后,有不少网友直呼“毁三观”。但据媒体报道,在台湾地区,男明星代言女性产品,如卫生巾、女性内衣、女性护肤品并不在少数。
  
  汪东城之后,又有内地组合“后舍男生”受邀代言卫生巾。“史上最严广告法”如果通过,这类广告或将在各种传播媒介上消失。依据广告法修订草案的规定,广告代言人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根据网友此前的盘点,除了男明星代言的女性产品,演员代言的挖掘机、农药等广告也将被禁止播出。违反该项规定,广告主将被罚广告费用一至三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于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还有更严重的,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一年之内不得申请新的广告
  
  或将消失的广告2:
  
  不满10岁童星代言的产品广告



  综艺节目《爸爸去哪儿》热播之后,参与这档节目的明星子女瞬间受到广告商热捧。跳水明星田亮女儿代言点读机,演员林志颖的儿子与父亲一同为旅游广告代言,主持人李湘的女儿为《爸爸去哪儿》赞助的牛奶品牌代言。从节目介绍看,这些明星子女都不超过10岁。
  
  “史上最严广告法”如果通过,这些不到10岁的小童星代言的产品广告也将从荧幕或网络上消失。广告法修订草案已经明确,不得利用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违反这项规定的处罚,与上述为没用过的商品服务代言的处罚一样,最严重可吊销广告主的营业执照。
  
  或将消失的广告3:
  
  养生节目中的变相推销广告




  糖尿病根本上是肝脏有问题,糖尿病可以通过摄取营养素来调理治疗?新华社曾曝光河南卫视一档名为“健康就好”的养生栏目,借节目推销“营养素”。少则300多元,多则1000多元,观看节目的老人被忽悠买了冒用别家厂名和名牌的产品。而在另一档名为“杏林好养生”的节目中,有老人则被忽悠要买4000多元的口服液。
  
  国家新闻广电出版总局此前曾发通知,要求自今年1月1日起,严禁以养生节目形式发布广告。出现宣传药品、保健品、食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等产品或服务,宣传联系电话、方式、地址等六类行为的,均属于变相发布广告,需严格按照广告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广告法修订草案将其上升为法律。对于违反这项规定的广告发布者,将被处于10万元以下的罚款。另外,广告法修订草案规定,媒体主管单位需对有广告违法行为的媒体依法予以处理。否则,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就被依法处分。
  
  或将消失的广告4:
  
  公共场所或大众媒体的烟草广告



  “我心飞翔”与刘翔同飞翔,这曾是一个香烟品牌做出的成功营销。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烟草广告的严控,烟草品牌商的名字出现在电视节目中的频率越来越少。“最严广告法”实施后,烟草广告或真正从公众的视野中消失,包括所有的大众传播媒介、公共场所。
  
  依据广告法修订草案, 不仅大众传播媒介、公共场所均对烟草广告“说不”。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发布的迁址、更名、招聘等启事中,也不得含有与烟草制品名称、商标等类似的内容。即使利用其他商品或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等也不行。如若违反,就将面临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或将消失的广告5:
  
  各种各样的虚假广告



  相声演员郭德纲代言虚假广告被告上法庭,台湾明星小S代言牙膏广告“只用一天就能美白”被指虚假罚款603万;依据现行广告法,为虚假产品代言的明星并未受到处罚。
  
  “史上最严广告法”拟规定,为虚假广告代言需承担连带责任。广告法修订草案对虚假广告“高举大棒”,内容误导消费者、虚构使用效果、伪造虚构科研成果、性能与允诺不符、商品服务不存在,这些都被认定为虚假广告广告主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而一旦明星为虚假广告代言,就将与广告主一样接受惩罚。广告法修订草案的最新审议稿在此基础上再加码,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一旦被罚,3年内不得进行广告代言。
  
  以此为例,上述明星如何再代言虚假广告,在广告市场里,他们最少要消失3年,这将是多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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