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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

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

文  号:新闻出版总署、外经贸部第16号令颁布日期:2002年1月29日实施日期:2002年1月29日颁布单位:新闻出版总署/外经贸部内  容:新闻出版总署、外经贸部第16号令——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第16号令现发布《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新闻出版总署署长石宗源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部长石广生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柔性版装潢印刷品标准

柔性版装潢印刷品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柔性版装潢印刷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划、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柔性版装潢印刷的塑料、纸张、销售包装瓦楞纸箱及运输包装瓦楞纸箱印刷品。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CY/T5-1991   平版印刷品质量要

广告物管理办法

广告物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整理市容,保护景观,维护公共安全与交通秩序,订定本办法。第二条广告物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依本办法办理。第三条本办法之主管机关,中央为内政部,省(直辖市)为省(直辖市)政府,县市为县市政府。前项主管机关对于广告物管理事务由该管警察机关办理,涉及工程建筑者,并由建设或工务机关协助办理。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广告物如下:

店堂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店堂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1号《店堂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局长:王众孚1997年12月31日店堂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店堂广告管理,规范店堂广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店堂广告

关于在自有建筑物上设置大型招牌

关于在自有建筑物上设置大型招牌

关于在自有建筑物上设置大型招牌是否属于户外广告问题的答复工商广字[2000]第52号【颁布日期】2000.3.21【实施日期】【法规分类】其他【内容分类】户外【颁布单位】国家工商局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在自有建筑物上设置大型招牌是否属于户外广告的请示收悉。现答复如下:  企业(或事业单位)在自有临街楼房设置大型招牌,《关于对企业招牌是否属于广告问题的答复》(工商[

广告审查员管理办法

广告审查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广告发布活动的管理,严格执行各类广告发布标准,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设立广告审查员是建立广告业务管理制度的一项内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配备广告审查员,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第三条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广告,应当经过本单位广告审查员

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若干规定(1995)

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若干规定(1995)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推动我国广告业为对外开放服务,保证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质量,促进我国广告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广告企业,是指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广告业务的企业。第三条设立外商投资广告企业,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广告经营者资质标准及广告

《中国广告协会会员接纳与管理暂行条例》(2003)

《中国广告协会会员接纳与管理暂行条例》(2003)

关于印发《中国广告协会会员接纳与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广告协会、中广协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现将经过中国广告协会第四届执行理事会通过的《中国广告协会会员接纳与管理暂行条例》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中国广告协会会员接纳与管理暂行条例    依据《中国广告协会章程》,结合当前广告业发展的形势以及广大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以及与

《关于实行<广告业务员证>制度的规定》(1991)

《关于实行<广告业务员证>制度的规定》(199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工商[1990]2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关于实行<广告业务员证>制度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随时告诉我们。  附件:关于实行《广告业务员证》制度的规定。一九九○年十月十九日关于实行《广告业务员证》制度的规定  根据《广告管理条例》和《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对广告宣传和广告经营活

北京市户外广告管理规定(1998)

北京市户外广告管理规定(1998)

发布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日期:1998.11.15-实施日期:1998.11.25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户外广告的设置,加强户外广告的管理,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的设置和管理。本规定所称户外广告是指以灯箱、霓虹灯、路牌、电子显示屏(牌)等为载体形式,利用城市道路、公路、建筑物、构筑物、交

吉林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1998)

吉林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1998)

第一条为加强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促进户外广告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下列广告:  (一)在建筑物外部、道路两侧及空间设置的广告牌,利用电子显示屏、实物模型、灯箱、树围、布幅招牌等设置的广告;  (二)利用车船、水上漂浮物设置绘制的广告;  (三)利用飞艇、气球等升空器具悬挂、绘制、散发的广告;&nbs

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认定暂行办法

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认定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加强广告行业自律,维护广告业经营秩序,促进广告业企业经营结构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根据《关于加快广告业发展的规划纲要》和中国广告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广告业经营活动、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单位,申请广告业企业资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中国广告协会负责全国广告业企业资质认定的管理工作,各级广告协会配合

对执行《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答复 (2000)

对执行《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答复 (2000)

工商广字[2000]第136【颁布日期】2000.6.26【实施日期】【法规分类】通知条文【内容分类】印刷品类【颁布单位】国家工商局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执行<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请示》(粤工商广字[2000]204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的认定和登记机关  根据我局广告监管司《关于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广字[1998]第43号)的

关于印刷品广告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 (2000)

关于印刷品广告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 (2000)

关于印刷品广告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广字[2000]第297号【颁布日期】2000.12.11【实施日期】【法规分类】通知条文【内容分类】印刷品【颁布单位】国家工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对违法发布印刷品广告处罚主体的请示》(京工商文字[2000]196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按照《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一条规定,广告主发布含有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医疗、房地产、

烟草广告

烟草广告

烟草广告是指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经销者发布的,含有烟草企业名称、标识、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等内容的广告。吸烟有害身体健康,已在国际社会形成共识。世界各国禁烟的呼声也越来越高,烟草广告也越来越多地受到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对烟草广告的发布范围也作了明确的禁止和限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加强对烟草广告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国家有关规

酒类广告

酒类广告

将有害于身体健康。因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及《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制定了《酒类广告管理办法》,对酒类广告进行严格的管理。  一、对酒类广告内容方面的规定  1、酒类广告的内容应当符合卫生许可的事项,不得使用医疗术语或者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  具有医疗作用的酒类的商品,其广告宣传应当遵守《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和《药品广告审查标准

酒类广告管理办法 (1996)

酒类广告管理办法 (1996)

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39号《酒类广告管理办法》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局长:王众孚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十七日酒类广告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酒类广告的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良好风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及《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酒类广告,是

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 (1997)

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 (1997)

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72号  《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7年2月1日起施行。局长:王众孚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日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  第一条发布食品广告,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等国家有关广告监督管理和食品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  第二条本规定

关于限制在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的通告(1995)

关于限制在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的通告(1995)

通知为加强本市公共场所烟草广告管理,宣传吸烟有害健康,控制吸烟行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作以下通告:  一、凡在本市公共场所内及其建筑物、构筑物立面设置烟草广告以及通过路牌、霓虹灯、电子显示屏、橱窗、灯箱、墙壁、招牌、招贴、传单、挂旗、遮阳伞、空飘等媒介或形式设置烟草广告的单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 (1995)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 (199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23号《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王众孚一九九五年三月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为了保证医疗器械广告的真实、合法、科学,制定本标准。  一、发布医疗器械广告,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管理的规定,符合《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