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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管理办法

上海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管理办法

上海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5号[1999-1-27]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本市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置户外广告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第三条词语解释本办法所称的户外广告设施,是指以下列形式设置的户外商业广告设施:(一)利用公共、自有或者他人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

关于对利用电子邮件发送商业信息的行为进行规范的通告

关于对利用电子邮件发送商业信息的行为进行规范的通告

关于对利用电子邮件发送商业信息的行为进行规范的通告京工商发(2000)128号  为促进我市网络经济健康发展,保障电子邮件收件人的合法权益,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依法对利用电子邮件发送商业信息的行为进行规范。特通告如下:一、因特网使用者利用电子邮件发送商业信息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侵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关于在网络经济活动中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告

关于在网络经济活动中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告

【颁布日期】2000.07.07【实施日期】2000.07.07【法规分类】地方法规【内容分类】其他类【颁布单位】北京市工商局为了促进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就网络经济活动中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

北京市网络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网络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颁布日期】2001.04.03【实施日期】2001.05.01【法规分类】通知条文【内容分类】广告媒体类【颁布单位】国家工商局第一条为依法规范网络广告内容和广告活动,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网络广告,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通过互联网在网站或网页上以旗帜、按钮、文字链接

天津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办法

天津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办法

【颁布日期】1999.1.18【实施日期】1999.1.18【法规分类】地方法规【内容分类】文体活动类【颁布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9号天津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体育经营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体育活动为内容和手段、以有偿服务

上海市机动车车体广告设置和发布管理规定

上海市机动车车体广告设置和发布管理规定

沪工商广(2002)49号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机动车车体广告设置和发布管理规定》的通知市工商局各分局,市公安局各分局,各县公安局:现将《上海市机动车车体广告设置和发布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本规定自2002年4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上海市机动车车体广告设置和发布管理暂行规定》(沪工商广(2001)178号文印发)同时废止。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上海市机动车车体厂告设置

天津户外广告管理条例(试行)

天津户外广告管理条例(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工作,维护和保障优美有序的市容景观环境,依据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三条天津市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是全市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拟定全市户外广告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标准和规范,对全市户外广告审批负全责。  区(县)市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

深圳户外广告管理条例

深圳户外广告管理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已经1994年9月3日市人民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加强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户外广告的管理,规范户外广告经营行为,维护市容整洁美观和交通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特区内设置户外广告的,均应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在特区范围内的建筑物外设置的路牌、灯箱、霓虹

江西省户外广告管理条例

江西省户外广告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活动,促进户外广告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该省实际,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0年12月26日公布《江西省户外广告管理条例》,自2001年3月1日起施行,省人民政府1990年8月1日颁布的《江西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新公布的《江西省户外广告管理条例》主要内容如下:  第二条

汕头经济特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汕头经济特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汕头经济特区(下简称特区)的户外广告管理,维护市容整洁美观,使广告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广告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发布的《广东省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特区范围内的道路、公共或自有场所的建筑物及空间设置路牌、路标、霓虹灯、电子显示牌、灯箱、招牌、橱窗、墙壁等户外广告,或利用交通工具设置、绘制、

关于拆除户外烟草广告的通告

关于拆除户外烟草广告的通告

为了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减少户外烟草广告对公众的负面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本市拆除户外烟草广告问题通告如下:  一、在本市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建筑物、构筑物禁止设置户外烟草广告。  二、本通告所称户外烟草广告,是指通过路牌、霓虹灯、电子显示屏、橱窗、灯箱、各类站亭、招牌、招贴、挂旗、遮阳伞、空飘、交通工具等媒介设置的户外烟草广告。  三、在本通告

广州市招牌广告设置管理规定

广州市招牌广告设置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招牌广告管理,规范招牌广告设置,维护市容整洁、美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家工商局《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广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招牌广告,是指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其经营或办公场所或建筑物控制范围内,设置与其企业注册登记名称相符的标牌、匾额、指示牌。  第三条凡在

南宁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

南宁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

(1997年6月26日南宁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1997年12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户外广告活动,促进户外广告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户外广告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美化城市的各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户外广告是指

鲁木齐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

鲁木齐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

第一条(依据)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乌鲁木齐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及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市行政区域内设置户外广告设施(以下简称广告)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利用交通安全设施等禁止设置情形)  不得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设置广告,是指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交通信号设施;  (二)交通指路牌;  (三)交通标志牌;  (四)交通执勤岗位

成都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成都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户外广告管理,发挥户外广告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服务和美化市容的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一九八七年发布的《广告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发布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市户外广告管理机关是市和区(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

贵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贵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户外广告管理,促进户外广告健康发展,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户外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者、广告主设置和张贴户外广告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直接或间接介绍商品或服务的下列商业广告:  (一)通过路牌、霓虹

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

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活动,保护城市景观风貌,维护户外广告经营者及其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告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及其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户外广告设置,是指利用建筑物、构

乌鲁木齐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乌鲁木齐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户外广告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城市市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户外广告包括:  (一)利用公共或者自有场地的建筑物、空间设置的路牌、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灯箱、橱窗等广告;  (二)利用交通工具设置、绘制、张贴的广告;  (三)以其他形式在户外、水上、空中设置、悬

昆明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

昆明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行为,促进户外广告健康发展,维护和改善市容市貌,发挥广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利用建筑物、场地、空间、交通工具、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

国外广告法规摘编

国外广告法规摘编

《国际广告从业准则》:凡广告中所刊有关商号、机构或个人之介绍,或刊载产品品质或服务周到等,不应有虚假或不实之记载,凡捏造、过时、不实,或无法印证之词句均不应刊登,引用证词者与作证者本人,对证词应负同等之责任。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法》要求某些与安全和健康相关的产品在做广告时,既要准确地展现产品的特点,又必须暴露它的不足与局限性。对于制作发布不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