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工商局发广告审查提示
日 期:2008-6-13 10:50:58 来 源:中国新闻网 作 者:常惠英
上海市工商局12日发布广告审查提示称,严禁借抗震救灾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虚构赈灾募捐事由、虚假打折、虚假促销等欺诈活动,并将依法严肃处理虚假募捐等违法广告。
近期上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广告监测中发现,个别企业利用汶川大地震这一特殊的社会事件,打着抗震救灾的旗号推销企业商品和服务。
据此,上海市工商局今日发布广告审查提示,严禁利用各种媒介和形式将单纯的商业促销活动冠以抗震救灾的名义,或与抗震救灾事件相关联。如“地震面前让我们共同面对——某某品牌即日起开展大型让利销售活动”之类。
该项提示同时鼓励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创意、制作、发布含有抗震救灾、鼓励灾后重建内容的公益广告,并允许按规定出现广告主的名称和商标,但不得出现具体的商品或者服务名称及其他商业宣传内容。
上海市工商局表示,对上海媒体违规利用抗震救灾名义发布商业促销广告,或者发布虚假募捐等违法广告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并进一步规范上海各类抗震救灾义演、义赛、义卖募捐等活动的广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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