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照播汤唯被禁广告
日 期:2008-3-31 14:30:48 来 源:星岛环球网 作 者:
电影《色,戒》被广电总局评为“扭曲抗日史实并宣扬汉奸”,让女主角汤唯因此惨遭池鱼之殃,广告禁了、活动飞了,新片也没了。不过,已斥资数百万邀汤唯拍摄广告的厂商,仍决定如期于3月底在台湾播送这支被大陆禁播的广告。
广告中,汤唯重现电影里“王佳芝”的上海女子风采,此外还展现了观众少见的俏皮现代小女人样貌。对于能接下这个广告代言,她表示:“希望自己未来真能成为由里到外的完美代表,并在表演事业上创下高峰!”
而汤唯被大陆封杀一事,近日则引起大陆媒体批评,某门户网站便以专文指责大陆审查单位只享权利不担责任,因《色,戒》是经由正常管道审查过关拍摄、上映,但上映后却让女主角遭封杀,导致公信力受损,未来也无法可循。
对于封杀汤唯的说法,广电总局相关人士曾表示,广电总局并没有全面封杀汤唯,只是不提倡在继续扩大她的影响力,“汤唯是个好演员,但是很多青少年会觉得像她这样是‘一脱成名’,对青少年的成长容易产生负面影响。”
广电总局相关人士透露,广电总局只是要求目前和此美容品签订了广告的电视台尽快把广告播完,而播完的就不要再续签广告了,“广电总局并没有全面封杀汤唯,而是要减少汤唯的曝光率,不再继续扩大她的影响力了。”
对于这项规定产生的原因,广电总局相关人士则表示,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副局长张海涛曾经对此回应“对事不对人”,“汤唯本人是个好演员,她不是只靠脱衣出名的演员,本身她的演技也不错,为艺术献身也没有错。这件事确实是‘对事不对人’,我们需要讨论的是‘汤唯现象’,‘一脱成名’这会给青少年一个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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