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要避免渲染恐怖暴力等
日 期:2008-3-26 16:22:16 来 源:中国新闻网 作 者:
日前,中国国家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中央电视台,解放军总政宣传部艺术局,中国教育台发出《广电总局关于2008年3月全国拍摄制作电视剧备案公示的通知》的通知。
通知指出,在对近期报备剧目的审理中,我们注意到,反特剧和谍战剧似乎已成为一段时间以来的创作热点,针对这类题材,总局提醒各制作单位在结构故事时要避免渲染恐怖、暴力、猎奇、刺激、惊悚、怪异,要确立高尚的审美格调,正确的价值取向,积极的主题思想,促进这类题材创作的健康发展。
通知还说,2008年3月,全国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申报公示的剧目共74部、2084集,同意公示的剧目共65部、1830集。按题材划分,当代题材47部、1262集,分别占公示总数的72.0%和68.0%,其中当代军旅题材1部20集,当代都市题材32部772集,当代农村题材3部79集,当代青少题材5部185集,当代涉案题材4部102集,当代科幻题材2部104集。现代题材1部、40集,分别占公示总数的1.0%和2.0%,其中现代农村题材1部40集。近代题材15部、448集,分别占公示总数的23.0%和24.0%,其中近代革命题材12部343集,近代传奇题材2部65集,近代其它题材1部40集。古代题材2部、80集,分别占公示总数的3.0%和4.0%,其中古代传奇题材1部50集,古代其它题材1部30集。批准立项的重大革命题材电视剧目1部、30集。本月申报的剧目中,因内容或手续不全问题暂不予公示的剧目共9部、254集。
如需转载本网站文章或对本网站文章存在任何疑问,请先阅读本网站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
1、本网所有内容,凡注明“来源:中国广告网(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中国广告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广告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广告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除中国广告网注明之服务条款外,其它因使用中国广告网而引致之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包括因下载而感染电脑病毒),中国广告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如本网站转摘的稿件涉及版权问题,请立即和我们联系。转摘稿件原作者我们将酌情支付稿费。联系信箱:cnad@cnad.com
再来看几篇跟 电视剧要避免渲染恐怖暴力等 相关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