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网评会通报艳照门事件

日 期:2008-2-19 17:29:12    来 源:《北京晨报》   作 者:姜葳

  谁是“网络艳照”的受害者?
  针对前一阵沸沸扬扬的“艳照门”事件,北京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昨天召开本年度第一次会议,就近期北京地区网络媒体有关香港艺人所谓“艳照门”事件的报道及信息传播行为进行评议。知名门户网站百度网因肆意传播相关色情乃至淫秽照片,被点名批评。
  “在对此事件的报道与传播中,个别网站的所作所为不仅超越了社会道德的底线,也超越了法律的底线。”针对大众广泛关注的“艳照门”事件,北京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相关负责人指出,这些“越线”行为包括:在报道与传播中对当事艺人明显有违社会道德与伦理的行为,一味炒作和渲染,而根本不做任何评判,极易对喜爱“追星”的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产生误导。“更有甚者,个别网站利用搜索引擎、论坛、博客、相册等方式,大量传播名为‘艳照’、实质上大多属于色情乃至淫秽的相关照片,使得互联网上一时间出现了一股群体性传播淫秽照片的浊流。”
  百度网在这次评议会上遭到严厉谴责。据悉,百度网上的某些关键词检索及“贴吧”成为此次“艳照门”事件中色情、淫秽照片集中展示、再次传播的平台。在北京网络媒体已经行动起来共同抵制“艳照”传播后,百度网仍未进行有效封堵、屏蔽,且多加辩解、拖延,致使大量色情、淫秽照片长时间驻留。为此,评议会责成百度网通过媒体就此次色情、淫秽照片传播所造成的危害向社会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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