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日期:2007-11-14 16:29:34 |
| |
 为推动中国市场的品牌研究,帮助中国企业更好地建立自主品牌,中国品牌研究院一直致力于中国品牌建设研究,并对中国品牌建设理论与实践进行积极探索。经过多年的打造,中国品牌研究院已经成为国内公认的最具影响力的品牌研究机构之一,也是中国品牌建设重要的思想传播平台。 2005年以来,由中国品牌研究院编制、发布的《中国最有价值商标500强》、《首届中华老字号品牌价值百强榜》、《2006中外品牌美誉度调查报告》、《2006中国个人品牌价值百强榜》等,在社会各界引起广泛关注。2006年,由中国品牌研究院组织的“标志性品牌”评定工作,得到了各地政府部门和企业的高度评价。 由中国品牌研究院构建的《中国商标价值评价体系》、《中国标志性品牌评定体系》、《中国个人品牌价值评价体系》、《中国企业品牌信誉评价体系》等一系列专业评价、评定工具,以独创性、前瞻性、科学性著称,被认为是中国品牌研究的风向标和产业主管部门决策的重要参考。中国品牌研究院院长郑展威认为,进行这样一项研究具体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比如,它可以让人们知道每一个行业的平均个人品牌价值是多少,企业在选择品牌代言人的时候,也多了一个参考指标。2006年,评价指标主要是个人品牌传播数量,个人被媒体传播越多,品牌价值越高。2007年,评价指标主要是个人创富能力高低,个人创造的个人财富和社会财富越多,品牌价值越高。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评价体系,也可以说是没有可比性。
[上一页][1][2][3][4][5][下一页] |
| |
|
| |
|
免责声明:
1、本网所有内容,凡注明“来源:中国广告网(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中国广告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广告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广告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除中国广告网注明之服务条款外,其它因使用中国广告网而引致之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包括因下载而感染电脑病毒),中国广告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如本网站转摘的稿件涉及版权问题,请立即和我们联系。转摘稿件原作者我们将酌情支付稿费。联系信箱:cnad@cnad.com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