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社会注意力看作是一种独特的品牌资源,我们就可以借用品牌的价值评估的方法来进行社会注意力资源价值的评估,目前有四类方法可以参照。
第一类:会计方法
主要有三种:成本法、市价法和收益法。
成本法。包括历史成本法和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法的计算公式为:社会注意力
(品牌)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2)市价法。这种方法是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评估品牌相类似的品牌或者名人作为比较对象,分析比较对象的成交价格和交易条件,进行对比调整,估算出品牌价值或者名人的身价。参考的数据有市场占有率、知名度、形象或偏好度等;应用市场价格法,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要有一个活跃、公开、公平的市场;二是必须有一个近期、可比的交易参照物。(3)收益法。收益法计算的品牌价值由两部分组成,以品牌价值为例,一是品牌过去的终值(过去某一时间段上发生收益价值的总和),二是品牌未来的现值(将来某一时间段上产生收益价值的总和)。其计算公式为这相应两部分的相加,式中,At为品牌的销售利润,i为贴现率,t为收益期。
第二类:指标评价法
通过专家调查法(德尔菲法)设立相关的主观评价指标和权数,再问卷调查和加权汇总的方式,对社会注意力资源进行评价。这类方法在社会注意力的评价中运用较为普遍。以品牌资产评估为例,可以用下表做一个比较。

第三类:英特品牌公司评估模型
英国的英特品牌集团公司(Interbrand Group)是世界上最早研究品评价的机构。它以严谨的技术建立的评估模型在国际上具有很大的权威性。参考英特品牌模型,本文考虑主客观两方面,其中客观的数据包括市场占有率、产品销售量以及利润状况、名人收入等;主观判断是确定品牌或者名人的注意力强度。两者的结合成了英特品牌模型的计算机公式:
V=P×S
式中,V为社会注意力资源的价值;P为该注意力资源所产生的净利润;S为注意力强度倍数。第二个方面是估算出强度倍数。按照英特品牌公司建立的模型,它由市场地位、社会关注度和维护投资等方面的因素决定。
第四类:经济适用法
近年来推出《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的世界品牌实验室采用的品牌评估方法是目前通行的“经济适用法”(Economic Use Method)。通过对企业的销售收入、利润等数据的综合分析,判断企业目前的盈利状况,运用“经济附加值法”(EVA)确定企业的盈利水平。计算出品牌的当前价值。公式为:
品牌价值=E × BI × S
E: 调整后的年业务收益额。是通过对包括当年在内的前三年的营业收益及今后两年的预测收益加以不同权重后,得出的平均业务收益。BI:品牌附加值指数。运用“品牌附加值工具箱”(BVA Tools)计算出品牌对目前收入的贡献程度,表现为品牌附加值占业务收益的比例,这其中包含了对品牌附加值在经济附加值中的比例的计算。S:品牌强度系数。在考虑到中国行业及市场经济发展的独特性基础上,作了一个新的综合,提出了品牌强度系数的8个要素:行业性质、外部支持、品牌认知度、品牌忠诚度、领导地位、品牌管理、扩张能力以及品牌创新。这8个方面是对品牌从外部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两个方面做的一个定性分析,可以通过市场调查和财务分析获得,反映了品牌的未来收益。以行业性质来说,在我国,不同行业的特性决定了行业竞争的差异性较大,行业壁垒的差异性也不尽相同。如钢铁,银行,航空的行业垄断性较强,而家电,服装等最终消费品制造业的行业竞争更大,因而这种评价法将根据不同的行业特性建立行业性质权重,对品牌强度系数予以调整。
另一个要素-延伸能力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权重。它是指在强势品牌的基础上,将原有品牌发展到新的产品或服务上,甚至延伸到其他产业中。如新希望集团跨越了饲料,金融,乳业等多个领域。品牌化的组合策略将主品牌转化为主导驱动者,虽然也有分散资源的弱点,但是加强了品牌结构的清晰度,增加了品牌传播的效率。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将社会注意力资源是凝聚在信息在社会网络中某一节点上的凝结,着个节点是社会网络中的行动者,它可以是个体、群体或者组织等。这些行动者在集聚信息的同时,向网络中发布信息,因此该节点的社会注意力资源的价值取决于该节点在网络中的定位(可以用社会网络的密度S1和联系的数量S2表示)、以及其向网络中所传播和反馈信息相应变量表达:信息结构I1:信息结构包括对组织或者个人的信息传播和反馈的结构,代表了社会注意力的美誉度。信息传播强度I2、信息传播范围I3、 信息在反馈量I4:这三个变量代表了个人或者组织知名度,其中I2是在社会网络中对注意力资产的投资(包括广告、攻关和宣传等投入量和频率),I3是其影响的范围,I4是影响的效果(包括广告宣传的效果等)
这样我们可以将社会注意力的价值归结为:
V=F(S1,S2,I1, I2、I3、I4)
在信息社会的资讯时代,一个人的注意力变成了稀缺资源。如何支配一个人的注意力,如何防止注意力的涣散,如何吸引注意力,如何使注意力发挥最大效益等课题,变成了一门新的领域——注意力经济。在精神经济时代,社会注意力资源 的产业化正在被日益受到社会各阶层的广泛关注,而名人与名牌注意力的产业化的最佳媒介就是整合营销传播中的广告行业。广告的最终目的是要让消费者购买自己的产品,我们常说“指名购买”是广告活动的最高境界,前提条件当然是广告要得到消费者的认知、认同,再加上广告中对消费购买的有效刺激因素才能达到。名人与名牌的叠加效应,使名人可以凭自己的名气与魅力感动和感染消费者,消费者在有意无意之间会接受他所认同的价值观调查表明,多数消费者是肯定广告的引导作用的。
社会注意力的第一获益主体首先是承载注意力的名人或名牌。例如巨大的利益驱动名人参与广告业,其一是物质利益的回报,名人可以用做广告的形式式自己的名声资源得以价值转换,获得的利益回报常常大大高出本行业的收益,这是竞争机制允许之下普通人都愿意去干的;同时名人高水准的消费更是驱使其做广告的原动力;其次是精神利益的回报,首先受名人名声的再驱动,做广告可以使名人达到更高的知名度,甚至一些所谓的名人正是通过广告活动才真正成名的;其次受追随潮流的心里驱动,名人做广告起初并不是一种普遍现象,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成为一种追逐现代潮流的表现。
社会注意力的第二获益主体是制造注意力的市场主体。例如名人或名牌广告现象中的另外一环在于广告商愿意选择名人做广告,通过名人在某一方面的个人效应去促使宣传产品的效应社会化,从而达到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这是基于诸多原因的:一是看中了名人的魅力效应,某些名人一露面,消费者尤其一些追星族就会肃然起敬。这类消费者不会过多地去考虑广告所做产品的质量问题,出于一种心理上的愉悦,他也会深信不疑进而购买该产品。二是看中了名人的社会威望,在人们的眼中,名人的资信度要高于普通人,因而认为名人所做的广告产品是可靠的,甚至一些消费者还会误认为即便购买了该产品出了质量问题所得的赔偿损失也比其他广告形式中的更有保证。三是看中了名人所营造的广告氛围,名人一旦做广告就必然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一种氛围,会对消费者构成诱导强势。
当然社会注意力也给注意力消费者带来收益,这在前面已经有充分论述,正因为社会注意力能带来巨大的收益所以价格昂贵,如果只是一次性消费实在不经济。品牌的概念对认识社会注意力资源并进行管理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通过品牌这个载体,企业可以把零星投放的注意力成本凝聚为品牌无形资产,从而将注意力消费过程转变为品牌投资过程,一举解决了注意力资源的保留的问题。如果一个市场主体或自然人,能够充分的把握“社会注意力”规律,就能不断凝结在名人与名牌之上的无形资产,通过企业的经营和市场行为转化为实际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