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分工
日 期:2007-7-13 11:30:45 来 源:青少年迎奥运福娃乐园宣传教育活动办公室 作 者:
一、青少年“迎奥运福娃乐园”宣传教育活动(全国行)责任
1、拥有乐园经营授权资责;
2、乐园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责任;
3、乐园的安装、调试、物流运输和合格手续报批;
4、乐园的运营管理、内部管理、物流管理;
5、 召开活动的新闻发布会以及活动的全国性宣传,指导各地申办单位落地宣传及营销推广政策的制定及执行督导。 6、办公室专门制定《申办单位工作手册》,用于支持承办单位,规范执行准则;
7、园区安排适量的POP、道旗、横幅等,用于申办单位作为对当地赞助企业的回报资源,相关制作费用由需求方支付;
8、提供活动整套的形象设计系统,规范各个活动作业流程,以统一的宣传风格、基本的制作模版对外口径。
二、各地承办城市团组织的责任
1、承办地团市委将作为青少年“迎奥运福娃乐园”宣传教育活动XX站的主办单位之一,并且协调、邀请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妇联等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参加活动的主办工作。
2、协助承办单位协调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帮助承办单位完成审批、立项工作。
3、有可能的话,帮助承办单位争取政府相关活动专项经费的支持。
4、把该项活动列入当地省市政府迎奥运活动的重头戏,并协调媒体的支持,加强宣传和推广工作。
5、协调教育部门,并且组织发动当地中小学生进行参观学习,配合开展征文比赛、书画比赛、篮球PK赛等相关的衍生主题活动。
三、各地承办单位的责任
1、负责本次活动在当地政府的立项报批工作,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如公安、消防、物价、教育等政府职能主管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2、负责活动场地的协调与租赁,包括乐园的水电以及活动期间乐园安全维护工作(公安、消防等)
3、承办单位必须遵守合同规定的宣传任务要求,配合奥组委安排,做好乐园落地的宣传推广,尽最大的可能发动当地各种宣传阵地,为奥运工作加油;具体要求如下:
宣传要求:突出奥运文化背景,淡化商业运作痕迹,加强公益形象炒作,提升活动社会影响价值,对活动内容作形象、深刻、细致地挖掘报道;要求承办单位必须完成一定数量的硬广告宣传,在硬广告宣传中要充分体现活动全国冠名商、合作伙伴和赞助商的LOGO或落款、广告语。硬广告的设计形式要服从整体的VI系统的要求。VI系统规范另发。
宣传建议:新闻宣传要按照办公室的统一要求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炒作。对于当地的电视、报纸、电台以及户外各选一到二家主流媒体,邀请其为活动的合作媒体,大量投放公益软文广告,软文要提及活动总冠名企业名称。在活动前和活动进行时,用不少于2个月的时间,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攻势,为活动造势;
4、严格遵守合同的规定要求,按照合同要求支付承办费用,同时承担其他相应的责任,享受应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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