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炸弹”威力大 广告公司违规放氢气球被罚

日 期:2006-11-28 15:49:55    来 源:中新湖南网   作 者:

  11月28日电 三湘都市报消息,在店铺开张和各类宣传活动现场,随风舞动的各式各样的氢气球带来了不少喜庆的氛围。但谁能想到,这些有着“华丽衣服”的气球竟然是飘动的“空中炸弹”。11月26日晚10时许,衡阳市气象局通过布控,将违规用三轮车施放氢气球的3家广告公司现场拦截,要求将气球现场放气,并对违规的博采广告公司、飞龙广告公司、德信广告公司等各处以1000元罚款。
 
  “入侵者”竟是氢气球
  早在1998年10月,长沙市政府就下发了《关于加强民用氢气球施放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并由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长沙市气象局联合成立了长沙市民用氢气球施放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要求凡从事民用氢气球施放的单位,必须向氢气球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接受安全设施、场地和技术资格等审查,办理《长沙市民用氢气球施放消防安全许可证》。
  2003年1月3日下午3时28分,一趟由福州抵达杭州的客机即将降落浙江省萧山机场,就在飞机起落架即将触地之际,一大团花花绿绿的东西突然从天而降,落在离飞机触地点仅几米的地方。惊魂未定的机长当即通知了机场维护管理部。当巡逻车火速开到现场后,发现“入侵者”竟是一个瘪了气的氢气球,下面还拖着一道长长的条幅。机场工作人员庆幸地说:“幸好还差一点,不然留有余气的气球被飞机的发动机吸入后,势必产生火花而爆炸,最终可能导致机毁人亡。”
  2001年11月30日中午12时,南方航空公司湖北分公司一架重达108吨的波音757客机为了躲避一只在高空失控的氢气球,被迫在安徽合肥机场备降。机组人员告知,在飞机的飞行走廊范围内,有一只氢气球在150米至12000米范围内缓缓上升,由于云层较厚,飞机只好迫降。
  最终得知,这些在空中飘舞的“空中炸弹”都是因为施放气球的广告公司为了节约成本,离开活动现场后均将氢气球用三轮车拖回,以备下次继续重复使用,结果不慎在途中将氢气球放飞。

  利益驱动“炸弹”产生
  据了解,部分广告公司为了节省成本,在路面违规运载后,将其存放于仓库内,下次接到业务后再将充过气的氢气球拖出重复使用,谋取暴利。
  2006年10月,在衡阳市新大桥附近,一名男子骑着的三轮车上绑着七八个已经充满氢气的大气球招摇过市。突然间飘动的气球与迎面驶来的汽车发生摩擦,瞬间起火。该男子惊慌失措,逃离现场。
  据衡阳市气象局施放气球管理办公室统计,今年当地氢气球起火燃烧以及爆炸事故已经发生多起,还导致多人受伤。
  “对违规施放氢气球的单位最高可以罚款5万元,造成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还要对施放者及施放单位追究刑事责任。”衡阳市气象局副局长毛亮11月27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尽管违规施放气球处罚严厉,但还是有不少“游击队”冒头。
  “都是受到利益的驱动,所以部分广告公司就铤而走险。”毛亮透露,“每个气球都需要充氢气一瓶多,而氢气的市面价格为每瓶60元左右。如果广告公司接到10个球的业务,那他们每次都可以省下近千元的利润。数量再多点收入就可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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