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符號學之歷史 - 梅茲的電影符號學理篇

日 期:2006-11-2 0:43:21    来 源:西山制作   作 者:Peter哥

1、 敍事電影作為研究重心
2、 『電影-語言』類比符碼,訊息,系統及作品
3、 顯義和隱義
4、 並列組合和順列組合
5、 綜論 

 

  引言

  電影符號學家梅茲,是在七十年代初期開始崛起的重要電影理論家。他的電影符號學理論重要之處,是它把電影理論帶進一個現代科學化、系統化的領域裏。它提供了一套周詳、完備的方法給電影理論來追循。它要求驗證及準確,為電影理論鋪了一條新出路。

  梅茲有三本重要的著作:
  1、Essais
  2、Language of Cinema (Parics, 1971)
  3、Propositions Methodologiques pour l’analyse du Film (Germany 1970)
  三本著作展明瞭電影符號學理論的各個要點。以下,此篇文章將會扼要簡潔列舉出一些重要和較基本的論點及觀念,但對於一些較次要及複雜的觀念,則未能夠費筆墨引述。

  電影符號學之歷史

  符號學(semiology)首先是由瑞士語言學家米斐迪南•德•索絮爾(Ferdinard de Saussure)在他的講學中提出,並在一八七八年發表了題名為【關於印歐語言中原因的原始系統的報告】的著作,他認為語言是一種集體的習俗,又認為高度發展的語言學,亦終有一天會成為符號學的其中一個分支。符號學先在美國發展(名為Semotics),但後來卻未能以英美形式流行於世。
  最初,索絮爾的符號學意念是應用於“小語言”(Micro Language)上,如公路訊號,輪船訊號等系統,但此類都是有限的應用,而且使符號學依附語言。
  雖然如此,法國著名結構主義羅蘭•巴爾特(Rolland Barther)仍告訴我們,只有小數的非口頭語言(Nouverbal  Language)能獨立於口頭語言而存在,就如高度發展完成的音樂和繪畫,亦必須依賴語言存在,電影亦不例外。
  巴爾特用所謂“符號的隱喻的”(Metaphoric)及“換喻的”(Metongmic)兩種手法機器互相關係來說明符號於訊息的關係。
  巴爾特的理論所說得符號的隱喻用法,可以構成一個符號的變化系列,叫做符號變化式系統(或聯想系統)(Panadigmatic System),而換喻的用法,則形成意群學意義上的音義段系列(Syntagmatic Chain).所謂“音義段”或“意群”式研究符號之間的抽象的,形式上的聯繫的,它不是單純地局限於某一個特定的符號的變化系列。我們如果單純從語言學或語法學角度來理解上述兩種變化系列,則容易把他們狹隘地理解成“詞形變化範例系統”和“句法變化系統”。巴爾特所說的符號學早已遠遠地打破了語言的範圍,他所說的符號比語言更抽象,更一般,更廣泛,更具普遍性的符碼或代號。
  雖然一向已有人認為電影在某方面是語言,且有它的文法,但應用符號學來討論電影還是近年的事。梅茲是巴爾特的學生,他對符號學帶進電影討論的重要理論家。近年,每次扼要地重述及鋪陳過巴贊(Bajin)的電影理論。
  其實,梅茲研究語言,象徵主義的關係問題時,只是將巴贊的寫實主義理論拿來重複討論。簡單來說,就是研究電影媒介對現實及世界自然語言的“複印”程度。而梅茲的答案是——通過虛構的故事,電影能轉化自然表現為不同要旨。
  (以上資料基本根據【Some prods of contact’ Peten Wollen】及【結構主義概說】高宣揚
 
  梅茲的電影符號學理論

  1、敍事電影作為研究重心

  在眾多的電影類別中(敍事電影、記錄電影、旅遊電影、抽象地下電影……燈),梅茲認為只應研究敍事電影(Narrative Feature Film)。在敍事電影之前,電影只作為一種科技性的資源,用作紀錄事件。但當敍事電影一出現,一連串有關意義顯現程式的問題便順應產生,而且,一般人印象中的電影主要都是敍事電影,而其他類別的電影(Borden Region or Nonnanative Genres)的意義顯現程式亦是源自敍事電影。所以梅茲主張把研究注意力收窄,集中在敍事電影。
  我非常同意梅茲這個說法,他鎖列舉的原因亦的確是事實,要強化電影討論研究的效果,必先定下所要討論的物件、材料,這是最正確的方法。
  梅茲更認為,電影研究問題中,可分為多個不同的階段層次(Hierarchy of Cancans),而研究敍事電影則居首位,另一方面,找出電影研究及討論的方法亦是另一首要任務。

  2、【電影——語言】的類比

  從電影草創期開始,電影討論總不忘提到言語(Verbal Language),因為其為迄今發展最完全,最易懂的意義顯現系統。就像所有研究意義顯現系統的學科一樣,電影的符號學直接承自語言學(Linguistic)。
  梅茲最初對【電影——語言】類比的討論,認為此類比在外觀上並不恰當,因為電影的表達方法和語言的表達方法實際上並不相像,而在功用或系統操作的層面上,這個類比就顯得更不成了。不過,他在後來回答巴贊的問題——電影是什麼(What is Cinema?)時,便護單“電影是語言”。他憑著對現代語言學的瞭解,不惜推翻自己先前的論調。雖然如此,他也曾比較過電影和語言的區別,如下:
  在語言學來看,言語的符旨(Signified)和符徽(Signifier) 之間的距離非常遙遠(符旨為文字所代表的意義,符徽則為文字本身)。此外,語言符徽的變化,會促使符旨亦變化。例如字尾的改變使語言成為一套製造無數意義層次的完整系統。語言使用者必須能理解聲音的作用(音素phonemes——符徽的單位)和理解聲音的意義(詞素monemes——符旨的單位)。這種使用語言的作用在兩個層面的能力,就是一般我們所知的“雙重表達力“(double articulation)的力量。而雖然其他許多語言系統也有這種能力,而電影卻沒有,因為電影的符徽與符旨太接近了——影像是寫實的具體呈現,而聲音也是原本材料的再現。例如從不同角度拍攝一座房子,由於符徽本身接近,以致無法產生類似語言的同義字(如房子、宅邸、住所等名詞)。
  其二,我們發覺電影並沒有最小的單位,在音素方面而言,相互關聯之聲音的有限集合使得言語成為一種完美的數位電腦。可以和電影相比擬的電腦,將是一種透過兩種表現材料(影像和聲音)而運作的類比電腦。在電影中根本找不出類似因素的單位。
  在詞素方面,電影中甚至沒有類似簡單名詞(noun)的單位。梅茲舉了一個出名的例子——一支手槍的畫面既不是電影句子裏的主詞也不是受詞,它本身像一個句子——就是一個斷言(assertion)——“這裏是一把手槍”,電影至多像是一連串的句子。
  其三,電影根本談不上文法,它在用法上雖有一些規則,但是嚴格和複雜方面都比不上語言。我們不能斷定什麼事合法的電影,我們更不能去糾正一位元導演的錯誤章法或不當地映象,我們不能指責某一種影像或排列次序為不合文法。
  其四,語言是交換於人與人之間的,電影則是由一個單向傳達給觀眾(One-way-communication).不過,梅茲這一點的確實不對的因為在現今的電影活動中,電影作者已經開始主動的接受觀眾的反應。如Bonitger所說,電影作者是根據觀眾的欲望及潛意識思維來組接鏡頭;而Bandrry認為電影的首要考慮因素是觀眾。因此,作者在發出訊息之前幾之後均有考慮觀眾的因素。
  但無論如何,電影還是一種語言。
  誠然,電影並非如語言一樣,是一套複雜交織的數位系統,電影像是表現意義的“地點”,而非表現意義的“方法”。雖然如此,要想瞭解這媒體如何表現意義,就必須深究它將材料形式化的方法。
  只要語言學的觀念是有關傳播理論的,梅茲贊成把整個語言學的觀念用到電影上。像符碼(code),訊息(message),系統(system)及作品(Text),並列組合(paradigmatic)及順列組合(syntagmatic)等名詞,則對電影理論很有用。這些由語言學發展出來的觀念幾乎適用於所有種類的傳播系統。
  梅茲從事符號學研究的第一步是為《意義顯現》(signification)整理出一個定義。意義顯現是一種將訊息傳達給觀眾的過程。就符號學而言,任何一種意義顯現都是:透過符碼,有系統的將作品裏的訊息表達出來。一部電影裏的所有意義,都必須經過符碼的傳遞,才能夠為觀眾所接受。在電影裏,這種符號意義對我們來說,就是作品中經過符碼化的訊息(Coded message)。而其也正是符號學者研究的第一個範疇。

  符碼——訊息

  符碼是訊息據以表達的邏輯關係,在電影中並不存在,它們只是符號學者編造出來的東西。學者研究了一系列影片後,將影片中運作的法則(符碼)整理出來。所以符碼確存在,卻非實質的東西,它們和表現材料處於對立的關係。符號學意在理出控制訊息的法則。
  符碼至少由三個特性:第一個是獨特程度(Degree of specificity),梅茲可以找出那些只屬於電影媒體,而其他藝術形式沒有的符碼,除了經由電影的傳達外,這個訊息無法存在。
  其次,符碼可依其普遍程度來區別,有些符碼屬於所有電影,有些則屬於少數電影。普遍的符碼通常由無數的意義顯現能力;而特殊符碼(particular code),因為透過此類符碼的辨認,我們可以決定電影的類型、時期和作者。
  第三,電影的符碼是超然的,符碼總是超越自己已有的用法而指向另一個可能性。而透過一連串的次符碼(subcodes),符號學者便能打破符碼明顯的有限性。

  系統——作品

  符碼和訊息總是在作品(Text)中和其他成份交織在一起。作品是無數的訊息聚集的地方,作品可以是一部電影,但亦可大於一部電影或少於一部電影。很多部電影一起可能成為完全的作品,特別是類型電影。總之,作品就是我們覺得有必要視之為整體的全部訊息。

  3、現義於隱義

  電影作為傳達意義,實際上是通過兩種形式的——顯義(Eleuotation)和隱義(Connotation)。如語言一樣,電影影像和聲音,在很大程度上都含顯義——觀眾無須花很大思考才能認知的意義,顯義是決不能被忽視的,因為它佔據整部電影的很大部分,亦由於電影媒介的材料非常接近現實世界中的材料,因此觀眾一望而知其中意義,並且比語言還要準確,不過,在表達一些非具體或較抽象的觀念時,語言則勝電影一籌,而電影則長於傳達物質世界的現實。
  就語言而言,它每一個字都指明一連串的抽象觀念,語言的真正力量實不在於它的顯義部分,而在於它的隱義部分,隱義是指一個字所包含的一連串意義,而這些意義必須是超乎顯義所能給予的。
  在電影而言,除占大多數的顯義之外,隱義也是電影語言中不可缺少的部分,而它們亦多是根基於顯義而生的。研究電影中的隱義成份,更能使我們視電影為藝術——第七藝術。框景的選擇、鏡頭的調度、光影效果,及場面調度都是造成隱義的要素。這些因素都是經過作者的嚴密選擇和控制,所以能夠反映作者,令觀眾追索電影的類型、風格等。再者,電影的詩意便是來自此種隱義的成份——這就是所謂的弦外之音。
  在符號學觀點看來,雖然電影技術基本上源自攝影,但它實際與攝影有分別。現已是來自菲林上先驗的光化作用,重新製造現實,所以顯義在攝影層面,只是一個視覺的傳送,並無符碼化(Codify)的過程。但在電影方面,電影視包含很多幅攝影,經過鏡頭組接後,產生所謂電影表達力(Filmic articulation)的特性,亦由於這種表達力而形成隱義的部分。由於鏡頭組接並無絕對的法則,所以曖昧及多異的隱義便由是而生。
  由於電影視文化的產物,它的共鳴圈應該超過的範圍(eliegesis)(顯義的總和)。某作者所拍攝的玫瑰花,除可以訴諸觀眾“這是一朵玫瑰(顯義)外,或多或少,更應該反映除作者的文化背景、風格、甚至電影類型等。
  作者選擇不同的角度、鏡頭調度、場面調度、鏡頭長度……都有助表現電影的隱義的呈現,就如文學寫作一樣,它們都能強化電影的準確性及效率。因此,一幅照片可以勝過千言萬語。換言之,觀眾某鏡頭的隱義的知覺(Connotative sense)是來自它由眾多的可能鏡頭中抽選出來,用符號學的術語,這叫做並列隱義(paradigmatic connotation)。

  4、每一個作品都有一個選擇性的垂直空間。電影透過並列組合(paradigmatic)的創造,而產生意義。這種隱義根基于觀眾不自覺地把某鏡頭與其他鏡頭範例(paradigm)聯想在一起,並且作出比較。這種並列組合的意義顯現的研究,簡單來說,就是要知道“什麼和什麼一起出現(what goes with what)。這種組合關係到文明的制度,並且包含無數電影中的其他因素:表演、語言、音樂等等。意義的並列出現在電影的敍事中,但並不依靠敍事的作用。另一方面,意義顯現亦可來自觀眾把某鏡頭和之前或之後的鏡頭比較,此種方式叫順列隱義(syntagmatic connotation)。順列軸是作品串聯組(chain)中,訊息連接的水準流動所有關於敍事方法的研究,都是試圖從複雜的訊息交織中,找出意義顯現的順列構成。此種研究企圖找出“什麼跟著什麼”(what follows what)。
  在我看來,此兩種組合頗令人聯想起巴贊的單鏡頭理論及埃森斯坦(Eisenstein)的蒙太奇理論。用符號學作為研究電影方法來看,此兩套理論不過在 不同的方法上對電影作出研究而已,而非正面衝突。
  其實巴贊在研究一個鏡頭和其他鏡頭範例(paradigm)的比較,他認為應選擇長景深,時空一致,闊銀幕……等,籍以達到顯現“寫實”的隱義的目的而埃森斯坦則在研究鏡頭與鏡頭之間的順列組合,由此種組合(矛盾對立的)而產生新意義,即埃森斯坦所謂導演特定的意識形態(intellectual cinema)。
  所以,其實兩者在基本的研究方法及研究目標已經不同:一個研究順列組合;一個研究並列組合。他們的理論中其他的分歧,都可歸咎於這個基本的分別。所以,此兩套理論,雖然說是(他們自己亦如此說)相違反,但實際是對電影在不同的方向上各建一功。

  5、綜論

  梅茲的主張是,電影討論應該停止概括地思考電影,或至少應該停止散播理論家們的概括思想,電影討論應該進入科學性的研究。梅茲對電影的物質狀況進行確實而精密的研究,他的目的就是準確的將電影的表現過程描述出來。他寧願多做一些實地的調查和試驗工作,而不願憑空苦思電影的根源、功用和法則。他著重電影理論的系統化、客觀性和準確性。
  這種實幹方法,導致一種對電影理論的新態度。他把論文當作發展中的工作,每一篇都將由後來的新論點所取代。在他發表的文章裏,我們可以看到先前的論點如何經過修改和修正。其實,這種才是處理電影理論的正確態度,尤其在電影符號學的爭論仍在初學階段,理論家是不宜強執一詞,對自己先前的觀點應該不斷求驗證、修改,但一般理論家卻沒有這種開明的精神,不過,這亦反映除梅茲的思想方法過人之處。

  總結

  梅茲的電影符號學理論是一個科學精神滿溢的電影理論,它把電影理論研究帶進一個新紀元,一個著重系統化,驗證,準確性的理論方法學。
  他從符碼,訊息,系統,作品,並列組合及順列組合等觀念來串聯瑣碎的電影討論,為電影研究方法提供新出路。
  梅茲與其他理論家所不同之處,在於他開明的精神、客觀的態度和闊大的包含量。他企圖同意電影理論的方法和路向。
  雖然如此,此理論仍在初孕階段,還需要經過很多討論才能完備,應用此方法之餘,仍需考慮其他的評論以作鑒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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