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型农业的发展与城市景观特色的塑造

日 期:2005-12-29 14:35:39    来 源:来源:www.cnad.com   作 者:

  一、都市型农业是保持城市活力与特色的重要产业

  按照我国的行政区划,大城市的中心城周边一般都有较大面积的农村地区,部分农村地区构成了城市郊区。根据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分析,我国35个大城市郊区,覆盖了354个区(县),4452个乡镇,84130个村,分别占全国县、乡、村总数的16.5%、9.8%和11.4%;经营农业的农户2650万户,农场5万多个;耕地面积1274万公顷,园地100万公顷,约占全国耕地面积和园地面积的9.8%和10.0%;农村从业人员6737万人,约占全国农村从业人员总数的12% 。这些地区农业的特点是人均耕地面积少,农业基础建设和装备水平以及劳动力文化程度较高,农业科技力量较强,就业的非农化水平较高,基础设施相对健全,按照人均和面积计算的农业支出水平远远高于其他类型的地区 。特别是这些地区的中心城市,农业有资金、科技、装备等要素的较高投入水平,有较高的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等产出水平。京、沪、津、穗等市的农业劳产率、土地产出率、农民收入水平一般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倍左右。

  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为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突破对大城市地区农业限于以生产粮食为主的制约,在我国大城市地区提出了“城郊型农业”的概念。针对当时迫切需要解决的上述问题,当时对城郊型农业的定位是“一种以城市为依托、适应城市市场需要、利用优越地理位置以生产鲜活农副产品为主的商品性农业” 。以发展鲜活副食品为农业生产的首要任务,是形成城郊型农业别于一般地区农业的主要标志之一。到了90年代中期,适应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为改变要农业单方面为城市食品供给服务、保城市“菜篮子”供应的要求,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率先提出了发展都市型农业的思路,认为都市型农业是城市生产、生活、生态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城市地区的农业与一般农业地区的农业一样,都应当按照市场需要的原则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可以说,都市型农业是在向市场经济的转变过程中,在农产品市场供不应求的局面得到根本性改观、农民生活全面实现小康、城市对农业的非生产性功能需求日趋强烈的条件下,为适应建设现代化国际都市的要求而提出的。其目标不仅是实现农业生产性功能内部的调整,更重要的是实现农业功能向多样化的拓展,特别是在生产性功能的基础上更多地发挥生活性功能和生态性功能。正是由于都市型农业的内涵为城市地区农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因此在以后10年中已经成为我国许多大城市地区农业发展的目标模式。

  二、都市型农业是农业与城市有机结合的理论概括
 
  从理论层面看,都市农业(Metropolitan Agriculture)或城市农业(Urban Agriculture)是国际上已经使用的概念 。我国对于都市型农业的实践与理论的探索,大致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其演进过程大致可以分为3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90年代前期,以开发浦东的研究中提出建设都市农业的设想为起点,开始了探索都市型农业实践与理论的萌芽时期。第二个时期是90年代中期到世纪之交,可称为都市型农业实践与理论的探索时期。进入这一时期的表现是,在上海、北京、深圳等大城市地区,农业和农村研究机构,实际工作者和学者,分别进行了都市农业的理论研讨 ;同时,一些地区(如上海市和北京市朝阳区)正式提出以都市农业为农业的发展方向。世纪之交以来,都市型农业的发展进入了第三个时期。进入这一时期的典型现象是:在实践中,越来越多的城市地区的政府部门接受了都市农业的观念,在规划中提出了发展都市型农业的明确思路;从研究看,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设立了都市型农业的专题研究 ,一批全国性或省市的学术团体召开学术会议,一些学术机构同国际城市农业组织建立联系。可以说,在这一时期我国都市型农业进入了理论与实践的普遍发展的时期。

  目前讨论都市型农业的著述,多从农业经济或技术的角度,罗列农业对城市的“生产、生活、生态”等功能。但是,从城市学的角度看,农业对于形成城市的文化与景观的特色,从而创造城市形象或品牌,已经凸现出十分重要的意义。有专家认为,在经济全球化和网络化的时代,保护人类的多样性文化遗产和各城市的传统特色,保护区域内部相似文化价值观以在一定程度上抵制外来文化的渗透和侵入,将是各个城市面临的一大挑战 。在城市之间的联系进一步加强的同时,为了避免工业化社会那种全球城市文化相互间复制,因而城市的建筑、布局、组织管理等多方面风格趋于千篇一律的情况;另一方面也适应全球开始掀起建设生态城市的高潮,使城市朝着清洁型、生态型、适宜居住型的方向转化,都需要在城市地区保持一定的农业景观。农业作为一种积淀着文化传统的产业,作为一种提供绿色空间的产业,对于保持具有城市个性的文化与景观特色,对于保护城市的生态环境,都表现出越来越明显的作用。而对那些已经形成千城一面的地区,农业也不失为一种“修补”缺憾的手段。笔者以为,城市越是国际化和现代化,城市的农业就越有价值。


  三、多种模式的都市型农业与城市个性

  在国际上,都市地区的农业从各自条件出发,经过长期调整和演变,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产业结构、技术路线、经营方式和制度政策。以幅员和人口接近于北京的荷兰大城市带、日本东京都、法国巴黎大区和我国台湾岛内的台北市为例。荷兰大城市地带的农业以园艺业和畜牧业为主,实行“大进大出”的加工出口型发展战略,净出口额从60年代到90年代以每年13%的速度递增,成为居世界前列的农产品净出口国;日本东京都地区的农业以人多地少、小农经营、高成本、兼业化为特点,主要发展劳动密集型的园艺业和农户经营“农游合一”的观光休闲型农业;法国巴黎大区的农业作为中心城市周边的绿色隔离地区,其产业和产品结构以大田作物为主,采取较大规模专业化农场生产,逐步减少菜果畜禽等小型农场,城市菜篮子产品主要靠大型批发市场供应,农业生产趋于农场的规模化和结构的简单化;台北市由于农业面积小,都市农业作为城市休闲区的功能更加显著,所以台湾地区把都市农业更多地理解为休闲农业。由此可见,都市地区农业的结构,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各有不同特点。

  北京是有自己特点的大都市。它是我国的政治、文化、科技中心,是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同时又是地形上包含着多半山区面积与山区资源的大城市。因此,北京的农业是有自己城市特色的都市型农业,是多样性的都市型农业,应当综合吸收多种模式的经验,走出具有北京特点的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其发展方向应是:以面向国际消费市场与国内高档消费市场为主的无害化鲜活农产品和面向国内农业生产市场为主的籽种商品为主导产品,以经济作物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导产业,实行资源节约型、环境保护型、生态友好型为主的技术路线,以市场贸易营销、食品加工制造、高效农业园区等企业为产业化龙头,以多种形式的农场为主要生产单位、定单为联系纽带、专业合作为主要产销结合形式的产业体系,围绕“目标市场-主导产品-主导产业”进行技术开发推广、资源配置、基地建设、环境整治、组织发育、产销衔接、人才培养和政策配套,使农业成为与当时的城市现代化水平相适应的比较富强、文明、洁净、优美的都市型产业,形成镶嵌于城镇和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都市型工业之间空间格局。

  四、对都市型农业发展的展望

  展望未来15年,在我国为全面实现小康而努力奋斗的进程中,东部大城市地区将必然率先达到这一目标。这些地区的都市型农业将处于人均3000-10000美元的发展环境,已经非常现实地需要有一些相对于农区型农业而言比较超前一些的措施。关注都市型农业发展,具有越来越突出的理论性和政策性意义。提出都市型农业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保护和推进城市地区农业的进步,更重要的是提请人们注意根据不同地区农业的不同发展水平,形成适合于都市型农业、但相对于农区型农业可能超前一些的办法,避免在现代化进程中由于政策滞后而造成阻滞。可以说,都市型农业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先行的制度创新“观察哨”与“试验田”。这对于我国农业和农村的制度与机制创新的意义将是非常深刻的。

  应当看到,农业对于城市既有积极的作用,但是如果处理不当,也会出现对城市的负面影响,其中主要是环境影响。在都市型农业的发展中,尤其需要注意解决以下问题:

  资源配置 其中最重要的是资金和土地两大资源的配置。在都市型农业的发展中出现了对新的融资渠道和方式的探索,特别是利用资本市场和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农业。就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方式看,都市型农业地区应当积极调整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结构,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增加对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支持,进行对农民社会保障和农业保险等农业现代化基本制度的尝试。现行的土地利用和流转制度存在一些不适应这些地区发展的规定,有必要从实际出发,适应郊区化的客观发展趋势,予以适当调整。

  都市农民 都市型农业的就业领域已经出现了分化。在越来越多的农民脱离农业、进入非农产业和城镇地区的同时,在原有专业农民、兼业农民旁边,出现了由其他地区和领域进入农业的新的专业农民、兼业农民甚至“休闲农民”,使农业参与者的构成逐渐多元化。如何平稳地从农业向非农就业释放人口,并使长期离农人口脱离土地经营,并保护他们的正当利益;如何确定“农民”或者“农业工作者”的概念及其职业要求;如何确保留在农业领域的就业人口具备一定质量,不致因劳动力转移而造成农业人口素质下降,同时又使他们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不断接近其他产业;如何解决外来企业和资源进入农业的政策性问题,保护“原有农民”和“外来农民”等多种主体的合法利益,使社会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总之,如何解决都市型农业中的农民实际上面临的两类转变,即“从农民到市民”和“从农民到农业工作者”, 如何设计“没有农民的农业”政策,将是都市型农业的一个不能回避的课题。
 
  经营方式 都市型农业是代表着农业生产方式发展基本方向的先进农业形态。从都市型农业发展的内在需要以及现代科技成长的客观规律看,都市型农业应当走在我国农业科技的前沿,采用高新技术和现代管理科学,因地制宜地把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结合起来。在都市型农业的实践中,这些技术以现代工业的工程化组织方式、园区化空间形式、工厂化作业方式、产业化经营方式组合起来,以实施籽种工程、设施工程、无害化工程、信息化工程、素质工程等方式实现技术创新与推广。

  经济组织 在土地非农化和城市化过程中,切实保障农民的正当利益,使都市型农业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得到发展,是大城市地区建设和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在农村城市化中应当实行“资产变股权,农民作股东”,即撤销行政乡或村的建制后,引导和帮助农民通过改革把农村经济组织转变为新型的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经济,成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主体,利用原有资产和土地补偿资金进一步发展经济;农民转为城市居民后,应保留其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并依照有关章程享有资产的股权,成为股东,分享收益;应允许农民和农村经济组织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参与当地的土地开发和城市建设,采取多种方式发展绿色产业,改造自己的新家园。同时,还要培育农业的行业性、专业性经营组织,提高农业生产者在经营领域的组织化程度。

  结构调整与环境保护 许多大城市地区目前还没有到达全面禁止郊区畜禽养殖业的经济发展水平,养殖业仍然是有效解决农民就业和增加收入的主要产业之一,也是构成现代农业的主要部门之一。应当努力实现种养协调发展,在发展养殖业的同时采取积极的污染防治措施,发展与治污二者不可偏废。都市型农业发展中地方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把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建立必要的长效机制,从技术、政策和投入等多方面支持养殖业积极解决污染治理,把发展经济与污染治理结合起来。

  科研与教育 都市型农业向指导或管理大城市的各级政府提出了新的课题,向农业理论和政策的研究机构提出了新的课题,也向培养都市型农民的教育领域提出了新的课题。在都市型农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应当创设有关的高等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课程或专业,也可以办一些短期专业培训,推广都市型农业经营的理念和技术,培养一批面向都市型农业的科技、经营、管理工作者。在都市型农业发展中,新的技术手段、经营方式、工作方式层出不穷。但相关研究和教育的滞后是目前一个明显的问题。都市型农业技术有别于乡村农业,并不是所有农区型农业技术都可以改造成都市型农业技术。比如,在生产资料、技术和服务等供给方面缺乏为都市型农业的设计;都市型农业需要更多的服务,因为它对及时上市、集约生产、处理劣质水和空气等问题有更精细的要求。解决这些问题,培养面向新世纪的都市型农业劳动者,是理论界、教育界和实际工作部门的共同任务。

  注释:

  ① 李永强等:《区域农村经济发展研究》,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该项研究把除西藏以外我国大陆各省会级城市都纳入了“都市农业”的范围。这种按行政区划归纳都市型农业的方法尽管值得商榷,但毕竟首次对我国都市型农业的总量做出了大致的勾勒,并且在目前条件下也是比较容易取得资料的方式。

  ②李文海等:《农村基本国情国力和社区发展研究》,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

  ③中国大城市郊区、县农村经济结构与发展战略研究协作组:《中国城郊经济结构与发展战略》,武汉大学出版社,1984。

  ④张强:“大城市地区都市型农业发展研究”(国家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99BJY051),2001。

  ⑤这一时期的主要文献如,赵树枫、张强:适当发展京郊都市农业,北京日报,1996年7月1日;汪树俊等:《上海市-大阪市都市农业发展研讨会论文集》,上海科技文献出版社,1997;北京市城郊经济研究会等:《都市农业的理论与实践》,北京出版社,1998。

  ⑥比如,2001年3月,张强主持完成“大城市地区都市型农业发展研究”(国家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99BJY051)。

  ⑦顾朝林等:《经济全球化与中国城市发展》,商务印书馆,1999。


  
  

  论文作者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首都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张强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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