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块政区地标矗立沈阳广告拍卖
日 期:2004-10-12 10:13:46 来 源:来源:东北新闻网 作 者:
首块政区地标矗立沈阳地标广告拍卖
“这标志牌好漂亮呀!”10月10日上午,于洪区沙岭镇个体运输司机张烈驾车途经于洪区与新民市的交界处时,蓦然眼前一亮:一块高23米的标准政区地名标志牌矗立在路边,顶端两面喷涂的“沈阳市于洪区”和“辽宁省新民市”12个大字在阳光下分外耀眼。这块刚刚设置的标牌是我国第一块标准政区地名标志牌,它拉开了辽宁政区地名标志广告发布权拍卖的序幕。
“首块地标的设置和广告发布权拍卖,实现了国有无形资产的保值增值!”前来为地标设置剪彩的国家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副司长张炳善兴奋之情溢于言表。他介绍,政区地名标志是反映行政区划设置的一种表现形式,它的设置可以使地名标志系列化、系统化,形成“链条式”地名信息导向系统,方便群众往来,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为减轻财政负担,省有关部门决定,在设置的政区地名标志上附设广告,并委托辽宁共达美文化传媒公司和辽宁公物拍卖行公开拍卖地标广告发布权。本次进入公开拍卖程序的我省城镇区间地名标志广告共2530块,广告发布权期限为10年,使用权可自由转让,拍卖所得资金全部用于辽宁政区地名标牌设置、维护与管理。目前已有300多家专业广告公司和企业前来咨询。
如需转载本网站文章或对本网站文章存在任何疑问,请先阅读本网站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
1、本网所有内容,凡注明“来源:中国广告网(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中国广告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广告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广告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除中国广告网注明之服务条款外,其它因使用中国广告网而引致之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包括因下载而感染电脑病毒),中国广告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如本网站转摘的稿件涉及版权问题,请立即和我们联系。转摘稿件原作者我们将酌情支付稿费。联系信箱:cnad@cnad.com
再来看几篇跟 首块政区地标矗立沈阳广告拍卖 相关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