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時報金像獎

跨入第36年,時報華文廣告金像獎今年以"Explosion"為主題!象徵創意的爆發,期待廣告界超新星的誕生,為創意的小宇宙帶來新的創造力。

2013是個里程碑,作為世界華文地區歷史最悠久,最具影響力的廣告創意獎,在我們成功融合「時報廣告金像獎」「世界華文廣告獎」「時報亞太廣告獎」三個代表性的獎項後,更加堅定創立初衷:鼓勵廣告創意、榮耀廣告人、促進行業成長的宗旨。

兩岸的經濟活絡、廣告騰飛,加速了世界對華人創意的期待,時報獎的創意平台上,年年聚集兩岸四地、韓日、亞太、美加等地的創意菁英,讓創意與創意直接交鋒,在大評審團的競技場上,遴選每年最大的嬴家。獎勵創意,把榮耀歸給廣告人。

誰是2013年的贏家,我們期待超新星的誕生!在廣告創意的大宇宙裡欣然升起!

參賽辦法

參賽資格

2012年8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期間,在世界各地經政府核准出版之報紙或公開發行之期刊雜誌刊載、於大眾場所或戶外媒體張貼以及電視、電影院、廣播上、網路媒體平臺上播出之廣告(不包括紀錄片、MV等)均可由所屬之廣告代理公司、製作公司或經政府核准立案之廣告主報名參加。

報名方式

一律採線上報名,請於2013年11月8日截止前,登錄http://36tapaa.timesawards.com/報名。

作品交件

請於網站報名後,下載以下資料,連同報名費及參賽作品郵寄或送至時報廣告獎執行委員會。

一、 資格審查總表

二、(表一) 公司參賽作品明細表(以公司為單位)/約定聲明書,並加蓋公司章

三、(表二) 付款書及付款證明書(匯款收據影本)

四、(表三) 報名表(一式兩份,一份隨件繳交,另一份貼於平面作品裱板後或附於光碟)

五、(表四) 作品主旨及旁白說明。參加時報華文廣告金像獎之作品,請附普通話文案翻譯或作品說明。參加亞太廣告特別獎之作品,請附上英文翻譯說明。

六、(表五)其它表單,適用於影片類、環境媒體運用類、跨媒體行銷類附註表單

費用及繳費方式

一、費用

單件作品每件:人民幣¥550元。

系列作品(二件及二件以上、環境媒體用類、跨媒體整合行銷類):人民幣¥1100元。

二、繳費方式

以現金(人民幣)或選擇以即期支票、匯款方式繳納。

◆中國大陸地區:相關帳號資訊匯款時均需填寫簡體字

人民幣支票抬頭請開立「旺旺中時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之即期支票

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現代城支行

開戶銀行行號:1031-0002-2093

戶名:旺旺中時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

帳號:11-220901040004148

給獎方式

1. 年度最佳時報華文廣告金像獎:

從各類項金獎中,選出一名,頒予報名單位獎座壹座及獎狀壹紙。

2. 綜合類獎項:

由各類項中各選出金獎、銀獎、銅獎一名,頒予報名單位獎座壹座及獎狀壹紙。並選出佳作若干,頒予報名單位獎狀壹紙。

3. 技術類獎項:

由技術類項中各選出一名最佳技術獎,頒予報名單位獎座壹座及獎狀壹紙。

4. 亞太廣告特別獎:

1)年度最佳亞太廣告獎:

從各類項金獎中,選出一名,頒予報名單位獎座壹座及獎狀壹紙。

2) 綜合類獎項:

由各類項中各選出金獎、銀獎、銅獎一名,頒予報名單位獎座壹座及獎狀壹紙。並選出佳作若干,頒予報名單位獎狀壹紙。

3) 技術類獎項:

由技術類項中各選出一名最佳技術獎,頒予報名單位獎座壹座及獎狀壹紙。

參賽類別及作品規定

作品規定

★每件作品僅限由一個單位報名,並需事先取得報名表所列相關單位及版權相關單位同意。

★曾參加歷屆時報廣告獎且得獎之作品,不得再報名。

★報名手續未完整或報名表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或參賽資格不合,以致影響資格或評審結果,恕不另行通知。

★每件作品在影片或平面類僅可報名一項,主辦單位有權更正作品所屬項目,且不另行通知;但在技術類可報一至多項,不受專業別限制。

★每件作品可同時參加報名類別內的產品項、服務項或是技術項

★廣告作品可以單件報名或是以系列稿作品之一報名

★每項報名類別項目需分別提交報名表,並分別繳費。

★參加時報華文廣告金像獎之作品,請附普通話文案文字或作品說明;參加亞太特別獎之作品,非英語系作品請附英文翻譯或加英文說明。

★環境媒體、跨媒體整合行銷類均視為系列件收費。

影片類

舉凡在電視、電影院、大型戶外電視牆、網路上等公開媒體播放之影音影片廣告,即可參賽,運用影音特點來達成行銷的最佳效果。

每件作品可同時參加一、公共服務別,二、企業形象別,三、商品別,但參加三、商品別者僅可報名其中一個項目(單件和系列不視為同一作品)

一、公共服務別:政令宣導、公益廣告

二、企業形象別:政府形象、企業形象、政黨廣告、競選廣告

三、商品別:

1.3C產業項-LED螢幕、電視、視聽家電、音響相關產品、影音光碟機、錄影碟影機、冷熱空調、除濕機、電磁爐、咖啡機、燈泡、電池、電腦及周邊商品、硬碟、讀卡機、計算機、遊戲軟體、電腦遊戲機、電子字典、翻譯機、印表機、影印機、傳真機、其他辦公事務機器、GPS導航用品、一般手機、智慧型手機、電話通訊設備、電信業業務(寬頻、固網等)。

2.交通項-汽車、機車、自行車、交通工具及相關周邊產品及服務等。

3.食品項-盒裝、乾燥類食品、日常食品、糕餅、點心、生鮮食品、嬰幼兒奶粉等。

4.飲料項-軟性飲料、健康飲料、果汁、碳酸飲料、非碳酸飲料、烈酒、啤酒、清涼飲品、乳品、提神飲料等。

5.家庭及個人用品項-浴廁清潔洗劑、沐浴盥洗用品、美髮、護髮產品、家庭生活日用品、收納用品、家飾寢具、鍋碗、杯具、廚具、芳香劑、殺蟲劑、除濕防蟲劑、衛生紙等、化妝品、保養品、內睡衣、服飾、鞋、飾品配件、香水、精品、黃金珠寶、相機、攝影器材、底片、運動用品、登山用品、行李箱、旅遊用品、鐘錶、眼鏡、衛生棉/條、奶嘴、嬰兒用品、紙尿布、刮鬍刀、牙刷、保險套等。

6.建築裝潢項-房地產、仲介業、建材材料、衛浴設備、傢俱、塗料、玻璃、磁磚、壁紙、窗簾、地毯、燈飾、辦公家俱等。

7.觀光旅遊項-航空、遊輪、飯店、旅行社、旅遊度假村、旅遊景點等。

8.金融服務項-銀行、金融、保險、基金、證券投顧、信用卡、旅行支票等。

9.通路服務項-百貨公司、倉儲批發、超商、連鎖餐飲業、連鎖藥妝店、通訊行等。

10.醫療保健項-醫院、醫療器材、保健藥品、塑身減肥、健康食品、安養院及健身中心等。

11.其他項-文教、網站、竉物食品及其它未含於以上項目者,皆可報名於此項。

作品规定

1. 參賽作品請繳交以下格式:使用DVD(NTSC/ PAL系統),或使用MPEG-2格式、MPEG-4格式提交(評選結果得獎之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將視實際情況需要,向參賽單位索取母帶,以符合後需節目製播規格)。參賽作品請以公司為單位,可錄在同一個DVD中,每支作品一個獨立檔案夾,系列作品亦共存於一個獨立檔案夾內,檔名請以作品編號命名,例如:TA00-0012;若為系列件,則請於作品編號後方加註順序別,例如:TA00-0012-1、TA00-0012-2…以此類推。

※清單上註明作品詳細名稱,各作品的in點與out點的Time Code。

使用MPEG-2格式、MPEG-4格式檔案,以一件作品為一個檔案名稱,請以「作品編號+編名」命名,標注方式列舉如下:

類別參賽編號產品/服務名稱篇名/標題 系列件數長度系統
汽車類T01-002 福特汽車競賽101:00:00~01:30:00NTSC

2. 影片中請勿播出報名單位製作單位等相關資料。每件作品均請附上旁白註明。

3. 參加時報華文廣告金像獎之每件作品均請附上普通話旁白文字,或建議可於影片加入普通話對白字幕。

4. 參加亞太特別獎之作品,非英語系作品請以英文配音或加英文字幕。

平面類:

每件作品可同時參加一、公共服務別,二、企業形象別,三、商品別,但參加三、商品別者僅可報名其中一個項目(單件和系列不視為同一作品)

一、公共服務別:政令宣導、公益廣告。

二、企業形象別:政府形象、企業形象、政黨廣告、競選廣告。

三、商品別:

1.3C產業項-LED螢幕、電視、視聽家電、音響相關產品、影音光碟機、錄影碟影機、冷熱空調、除濕機、電磁爐、咖啡機、燈泡、電池、電腦及周邊商品、硬碟、讀卡機、計算機、遊戲軟體、電腦遊戲機、電子字典、翻譯機、印表機、影印機、傳真機、其他辦公事務機器、GPS導航用品、一般手機、智慧型手機、電話通訊設備、電信業業務(寬頻、固網等)。

2.交通項-汽車、機車、自行車、交通工具及相關周邊產品及服務等。

3.食品項-盒裝、乾燥類食品、日常食品、糕餅、點心、生鮮食品、嬰幼兒奶粉等

4.飲料項-軟性飲料、健康飲料、果汁、碳酸飲料、非碳酸飲料、烈酒、啤酒、清涼飲品、乳品、提神飲料等。

5.家庭及個人用品項-浴、廁清潔洗劑、沐浴盥洗用品、美髮、護髮產品、家庭生活日用品、收納用品、家飾寢具、鍋碗、杯具、廚具、芳香劑、殺蟲劑、除濕防蟲劑、衛生紙、化妝品、保養品、內睡衣、服飾、鞋、飾品配件、香水、精品、黃金珠寶、相機、攝影器材、底片、運動用品、登山用品、行李箱、旅遊用品、鐘錶、眼鏡、衛生棉/條、奶嘴、嬰兒用品、紙尿布、刮鬍刀、牙刷、保險套等。

6.建築裝潢項-房地產、仲介業、建材材料、衛浴設備、傢俱、塗料、玻璃、磁磚、壁紙、窗簾、地毯、燈飾、辦公家俱等。

7.觀光旅遊項-航空、遊輪、飯店、旅行社、旅遊度假村、旅遊景點等。

8.金融服務項-銀行、金融、保險、基金、證券投顧、信用卡、旅行支票等。

9.通路服務項-百貨公司、倉儲批發、超商、連鎖餐飲業、連鎖藥妝店、通訊行等。

10.醫療保健項-醫院、醫療器材、保健藥品、塑身減肥、健康食品、安養院及健身中心等。

11.其他項-文教、網站、竉物食品及其它未含於以上項目者,皆可報名於此項。

作品规定

1. 凡刊登於報紙或公開發行之期刊雜誌上之廣告作品,規格大小不限,分類廣告不在參賽資格之列。如以打樣稿、電腦輸出參賽,需附原刊媒體印刷成品,尺寸應與原刊廣告相同。

2. 作品請直接貼於黑色或白色厚卡紙上(請勿加框或裱背),裱板尺寸最大不得超過A1(59.4*84.1,單位CM/23.16*32.79,單位inch),作品上下左右各留至少5cm/1.95inch,並請附上現場實景照片說明作品實體張貼狀況。若輸出作品尺寸超出裱板規格,請自行摺疊至規定尺寸,否則主辦單位因實際評審作業需要,將不予收件。

3. 系列作品務請說明,並視為一件作品評選。請於背面註明順序,並按順序在卡紙背面自行以膠帶由左至右連接。

4. 作品及卡紙正面,請勿書寫或做任何標記;每件作品均請附上普通話翻譯說明,貼於作品裱板後。

5. 參賽作品請提供圖檔,清單中註明檔案名稱所代表之作品名稱。圖檔請以PC規格為佳,同一作品請繳交兩種格式:

(1) *.jpg檔,檔案大小不超過1MB。

(2)*.tif檔,300dpi,長度勿小於十釐米。作品編號產生於線上報名後,圖檔名稱以作品編號命名,檔名請存為報名編號,如:P01-001-1並存於光碟中;系列稿請加注,如:P01-001-1,P01-001-2,其中P01-001為作品編號,-1表示系列中第一件,以此類推。

廣播類:不分項

作品规定

1.參賽作品請以公司為單位,錄在一個CD光碟中。每個作品間請間隔五秒鐘,系列作品每支廣告請間隔一秒鐘。

2.每件作品均請附上普通話對白/旁白之文字翻譯說明。

3.單件作品時間不得超過兩分鐘。

技術類(已參報綜合類之作品,採取重複報名形式參加技術類評選)

1.影片廣告別

A. 對白(文案)獎

B.導演獎

C.攝影獎

D.美術指導獎

E.剪輯獎

F.音效獎

G.電腦特效獎

2.平面廣告別

A.文案獎

B.美術指導獎

C.插畫獎

D.攝影獎

E.電腦特效獎

3.網路數位別

A.最佳文案獎

B.最佳音樂獎/配樂獎

C.動畫獎

D.最佳介面與導覽動線獎

E.插畫及平面設計獎

F.攝影獎

G.創新技術獎

環境媒體運用類:不分項分以下各別,參賽件數一律視為系列件

1. 傳統戶外媒體別-標準、固定尺寸之表現,包含海報、看板、燈箱、電子Q版、電子顯示器、車體外、車體內,車站、候車椅等定點、固定尺寸之廣告。

2. 非傳統戶外媒體別-參賽作品必須是非制式尺寸的表現,包括以下:

-酒吧、餐廳、商店內的啤酒墊、杯子、煙灰缸、火柴盒、明信片取用架與廁所間的廣告;

-立體、非標準形狀的特殊設計,包含超大尺寸、大樓牆壁、剪票口、地板媒體或其它如貼紙、招牌、建築或街頭傢俱等表現;

-特技或真人演出的廣告呈現;

-交通相關的,泛指在計程車、火車、公車、捷運、飛機、車站與機場等非標準或非制式尺寸的表現。

3. 店頭銷售促成物別-包含商店內海報及其相關銷售促成物(POSM)與櫥窗陳列(Window Display),參加這個項目的作品,是必須限定專為店頭促銷而做的各種表現。

作品规定

1.作品呈現方式不限,參賽作品請提供圖檔。平面圖檔規格及命名方式請參照「平面類」第5點。

2.若為平面作品請直接貼於黑色或白色厚卡紙上(請勿加框或裱背),裱板尺寸最大不得超過A1(59.4*84.1,單位CM/23.16*32.79,單位inch),作品上下左右各留至少5cm/1.95inch,並請附上現場實景照片說明作品實體張貼狀況。若輸出作品尺寸超出裱板規格,請自行摺疊至規定尺寸,否則主辦單位因實際評審作業需要,將不予收件。

3. 除平面稿外,若需以影片輔助說明者,請附上電子檔,檔案為MPEG-2/ MPEG-4格式,儲存於VCD/DVD光碟中。

4. 系列作品務請說明,並視為一件作品評選,請按順序在卡紙背面自行以膠帶由左至右連接。

5. 作品內或貼裱卡紙正面,請勿書寫或留任何記號。

6. 請將線上報名後產生的報名表格影印貼於作品背後或附於光碟上。

網路數位廣告類:

每件作品可同時參加以下各類別,但參加類別中商品項者僅可報名其中一個項目(單件和系列不視為同一作品)。參賽作品不限於固定空間,動態或翻轉,彈跳視窗,插播等表現創意之廣告。

一、網路廣告類:

各種刊播於網路媒體上之任一形式之廣告。

1. 影音廣告項( 含微電影 )

舉凡利用數位影片在影音分享媒體上所進行之廣告行銷活動 (不包括在網站或影音平臺上所播放的電視廣告),能有效運用影音特點達成最佳效果。

項目含括:

*汽車及其它交通工具產品與服務項-汽車、機車、大眾運輸工具等。

*食品項-食品、嬰幼兒奶粉等相關產品

*飲料項-飲料、酒及乳品等相關產品

*金融服務項-銀行、金融、保險、基金、證券投顧、信用卡、旅行支票等相關產品及服務

*建築裝潢項-房地產、仲介業、建材,衛浴、傢俱、塗料、玻璃、磁磚、壁紙、窗簾、地毯、燈飾等室內裝潢設備及設計服務等產品及通路

*生活用品項-清潔洗劑、沐浴用品、美髮護髮、日用品、廚具、芳香劑、殺蟲劑、除濕防蟲劑、衛生紙、化妝品、保養品、服飾、香水、黃金珠寶、運動器材、鐘錶、眼鏡、衛生棉墊、紙尿布、刮胡刀、美容SPA等

*3C用品-電腦軟硬體及週邊產品、電腦遊戲機及遊戲軟體、線上遊戲、家電、電磁爐、咖啡機、燈泡、電池、音響收答錄機、影音光碟機、錄影碟影機、攝影器材、影印機、傳真機、多功能事務機器等

*電信業項-電話通訊設備(如手機、電話機、數據機、路由器等)、電信業(如寬頻、固網等)、上網服務等。

*觀光、旅遊、休閒項-航空、遊輪、飯店、旅行社及旅遊點等相關產品及服務

*通路服務項-百貨公司、倉儲批發、超商及連鎖餐飲業等。

*醫療保健項-醫院、醫療器材、保健藥品、塑身減肥、健康食品、贍養院及健身中心。

*公共服務項-舉凡政府單位、基金會、社會公益團體等組織,適用于本項類別。

*綜合項-舉凡非在以上之列者,適用于本項類別。

2. 關鍵字廣告項

利用搜索引擎或內容關連性之關鍵字廣告所進行之廣告行銷活動,能有效運用且具有創意關鍵字、並能以最精簡的標題和內容描述文字撰寫,貼切的介紹服務和產品,且與該關鍵字及導引到的網站呈現最大的關聯性,從而達成最佳的廣告行銷效果。參賽者必須填寫該廣告的企劃想法和成果:包含關鍵字的選擇和組合策略、搜尋廣告文字創意(包括關鍵字、標題、內容描述、廣告連結網址)及推行成果報告,包括關鍵字流量,網友點閱率及成交量報告。

3. 社群行銷項

以廣告行銷為目的之傳播,運用多種不同的形式來呈現,包括文本、圖像、音樂和視頻。社群媒體的傳播介質包括了blog、Facebook、Twitter、Google+、plurk、微博、人人網、開心網、網路論壇和wiki 等。

二、網站/微型網站廣告別:

以廣告行銷為目的的網站形式,可以是一個企業、品牌或產品網站。

1、 交通運輸項-汽車、機車、自行車、交通工具及相關周邊產品及服務等。

2、 個人消費用品項-化妝品、保養品、內睡衣、服飾、鞋、飾品配件、香水、精品、黃金珠寶、相機、攝影器材、底片、運動用品、登山用品、行李箱、旅遊用品、鐘錶、眼鏡、衛生棉/條、奶嘴、嬰兒用品、紙尿布、刮鬍刀、牙刷、保險套等。

3、 金融服務項-銀行、金融、保險、基金、證券投顧、信用卡、旅行支票。

4、 3C產業項-LED螢幕、電視、視聽家電、音響相關產品、影音光碟機、錄影碟影機、冷熱空調、除濕機、電磁爐、咖啡機、燈泡、電池、電腦及周邊商品、硬碟、讀卡機、計算機、遊戲軟體、電腦遊戲機、電子字典、翻譯機、印表機、影印機、傳真機、其他辦公事務機器、GPS導航用品、一般手機、智慧型手機、電話通訊設備、電信業業務(寬頻、固網等)。

5、 食品飲料項-軟性飲料、健康飲料、果汁、碳酸飲料、非碳酸飲料、烈酒、啤酒、清涼飲品、乳品、提神飲料、盒裝乾燥類食品、日常食品、糕餅/點心、生鮮食品、嬰幼兒奶粉。

6、 通路服務項-百貨公司、倉儲批發、超商、連鎖餐飲業、通訊行。

7、 建築裝潢項-房地產、仲介業、建材材料、衛浴設備、傢俱、塗料、玻璃、磁磚、壁紙、窗簾、地毯、燈飾、辦公家俱等。

8、 非營利公益項-相關慈善、公共健康衛生、安全、公共訊息等及非產品性的企業形象,如:贊助運動賽事、公益活動等。(反吸菸、反吸毒、反酒後駕車、道路安全、健康衛生疾病宣導、環保意識、慈善機構、婦幼團體、公會及協會等組織等。)

9、 其他-文教、網站、竉物食品、家庭用品、醫療保健、旅遊觀光等及其它未含於以上項目者,皆可報名於此項。

以下類別不分商品項目,綜合評選。

三、手機APPS運用程式別:

運用在手機上直接與消費者產生廣告行銷行為的應用程式。

四、數位網路整合行銷別:

在同一系列廣告活動中必須包含三種以上的網路呈現樣貌,例如:E-MAIL、網頁等。

五、其他別:

其他任何不適合在以上類別的數位互動廣告,例如:遊戲、網路工具小程式等。

作品规定

1.參賽網路數位廣告類須於線上填妥報名表,每報名一項需填具一份完整之報名表、作品說明、重點技術說明,並點選註名參賽項目。

2. 報名參賽之單位,請以光碟形式儲存送件,檔案名稱請以「公司名稱+流水序號」命名,以方便整理評選,避免作品遺失。(如:chinatimes-1.gif、chinatimes-2.gif);參賽作品若為系列作品,請以「公司名稱+系列名稱+流水號」標示。為有助於資料正確性,請務必於光碟外殼包裝上註明單位、內附檔案名稱及數量,並隨附電腦輸出一份,若標示不清或檔案無法辨識,該作品將不予評審。

3. 交件作品同時附上作品動線表現步驟,必須以ppt簡報檔或輸出裱版或影片等方式輔助說明,若使用影片說明,限定每件作品以3分鐘為限。

4. 所有參賽網路廣告類作品,都必須為實際刊播之廣告作品,須提供一份廣告託播證明,作為驗證曾經曝光之準據。

5. 報名參賽網路廣告類的作品,必須呈現原始刊登在網頁上的狀態,並提供作品URL,讓評審可直接連結至該作品,除此之外,並再附上說明影片或是PPT輔助說明。

6. 參加亞太廣告特別獎之作品,請將報名表、標題及文字說明,翻譯為英文作為說明。

跨媒體整合行銷類(參賽件數一律視為系列件)

整合運用至少三種不同形態的媒體,以完整行銷規劃與消費者互動,並落實完整行銷案例的傳播。不限素材,有關整合行銷廣告的任何素材均可報名,報名時須附上包含目標、策略、創意、執行、結果及其他特色之行銷案例說明。

亞太廣告特別獎:

凡參加亞太廣告特別獎的作品應以英文呈現的作品為主且創作於亞太地區,非英語系作品請翻譯成英文進行參賽。